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代码:300217,证券简称:东方电热)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4月16日下午2:30在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8号公司科技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。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因董事长谭伟先生出差无法参会,出席会议的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谭克先生主持现场会议。
本次会议出席情况显示,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,471,808,998股,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5人,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6,883,53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.1189%。其中,中小股东(除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)共计398人,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4,571,047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9900%。
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,具体表决结果如下:
议案名称
总表决同意率
总表决反对率
总表决弃权率
中小股东同意率
中小股东反对率
中小股东弃权率
《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》
98.7886%
1.1114%
0.1000%
57.0288%
39.4241%
3.5470%
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
98.7888%
1.1140%
0.0971%
57.0364%
39.5175%
3.4461%
《关于制订的议案》
96.7214%
2.9021%
0.3765%
54.6680%
40.1262%
5.2058%
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
98.3293%
1.5677%
0.1031%
40.7331%
55.6103%
3.6566%
其中,《关于制订的议案》因谭伟、谭克、赵海林、解娟、解钟、韦秀萍为关联股东,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5,417,003股,对此议案回避表决。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/3以上通过。
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蒋成律师、赵小雷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,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、召集人资格、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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